9月5日清晨6點,天剛微亮,某葡萄酒廠區內已有人聲響起。“你核對一下這批酒的品種和數量,我們盡量在工人上班前完成交接。”南溪法庭執行法官一邊打開執法記錄儀,一邊對申請執行人李某說道。
這一幕,緣于一宗歷時兩年的買賣合同糾紛案。2024年,李某與某葡萄酒公司因貨款問題對簿公堂,雖在法院調解下達成“以酒抵債”協議,但在具體執行階段,雙方卻在酒品定價、包裝規格等問題上再起爭執。“這批酒現在市場行情看漲,按當初約定的低價抵債我太吃虧了!”葡萄酒廠負責人態度堅決地表示。而申請執行人李某則很為難:“我理解企業有困難,但既然之前說好了以酒抵債,就應該按照協議執行。”
2025年8月,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面對分歧,執行法官并未機械采取凍結賬戶等強制手段,而是轉換思路,先后幾次組織雙方調解,耐心傾聽訴求,幫助厘清事實、核算成本。“執行不是‘一執了之’,既要讓申請人拿到該得的,也不能讓企業因執行陷入困境,影響后續經營。”法官一番話,讓原本緊繃的氣氛逐漸緩和。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多輪溝通,雙方終于達成一致。為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執行法官特意將交接安排于清晨,趕在開工前完成全部流程。“真沒想到你們這么早趕來,就怕耽誤我們生產,太為我們著想了!”葡萄酒廠負責人緊握法官的手連連道謝。
在法院工作人員見證下,雙方共同開箱驗貨、逐箱清點,48箱紅酒順利交接。“這批酒品質確實不錯,我也放心了。”驗貨后,李某滿意地說。整個流程僅用一個半小時,廠區工人陸續到崗時,手續已全部辦妥,生產經營未受任何影響。
這場“以酒化債”的執行,不見冰冷的強制,卻憑耐心與智慧化解了紛爭。既堅守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為企業留出了生存空間,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司法的溫度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