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要求,強化園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規范企業取用水和施工行為,近日,金寨縣水利局組織業務骨干走進園區,開展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專題宣講活動,園區部分生產建設企業負責人、施工管理代表參加宣講會。
宣講會上,縣水利局宣講人員結合金寨縣水土保持工作實際,圍繞水土保持“三同時”(水土保持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的核心內涵、法律依據、實施要求展開詳細解讀,深入傳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精神,明確生產建設單位是水土流失防治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義務。
針對園區企業生產建設特點,宣講人員重點講解了“三同時”制度在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具體落實要求。項目前期設計階段,企業需根據項目規模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報告表,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工,征占地面積5公頃以上或挖填土石方總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項目需編制報告書,小型項目編制報告表,未編制或未獲批方案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施工階段,企業需將水土保持措施納入施工合同,落實表土剝離、棄渣規范堆放、臨時防護等措施,同步開展水土保持監理和監測,及時向水利部門報送監測成果;項目投產前,需完成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驗收合格并公示后報備水行政主管部門,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宣講過程中,工作人員結合金寨縣近年來水土保持工作成效,介紹了全縣在源頭管控、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水土保持碳匯交易等方面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