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編號: | 16241554369761 |
|---|---|
| 信件類型: | 咨詢 |
| 來信標題: | 住房公積金 |
| 來信時間: | 2025-04-14 16:15:54 |
| 來信內容: |
當時辦房貸是組合貸,當時購房合同下來時提取過一次公積金,現在公積金還有結余,想提取一部分出來償還商貸,請問一下需要哪些材料?
|
| 答復情況: |
回復單位:
金寨縣公積金管理部
答復時間:2025-04-16 10:09:12
答復意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通過電話溝通得知,主貸人是您本人,只提取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根據現行的政策規定,組合貸的商貸部分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您可以憑商業借款合同、近6個月的還款流水、身份證、銀行卡、征信報告(住房公積金前臺現場打印)辦理此業務。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疑問,請聯系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金寨縣管理部工作人員宣馳,聯系電話:0564-706558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