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編號: | 202510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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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類型: | 我要咨詢 |
| 來信標題: | 城市之光小區充電樁問題 |
| 來信時間: | 2025/10/20 18:12 |
| 來信內容: |
根據發改委9月11日回復群眾為何城市之光地下車庫不能安裝新能源充電樁的相關內容“明發城市之光小區人防工程暫未達到驗收標準,未進行正式竣工驗收,不得投入日常使用,故目前該小區人防車位無法申請安裝充電設施”。那為何企業可以在城市之光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且安裝范圍達近一半面積。且該運營商設置的價格(不分時段,慢充,1.3元一度)遠高于目前金寨其他可充電設備的價格。安裝在小區內,本意應是為了方便服務住戶,而城市之光小區安裝的大面積充電樁因價格高,故障率更高等多種因素,使用率極低。與物業溝通,物業說跟他們沒有關系,沒有關系,充電樁是怎么進入小區地下車庫的呢。作為該小區住戶,在小區安裝充電樁之時也未收到任何的征求意見或通知,小區管理如果僅靠張貼欄來告知住戶關鍵信息,那是不是在逃避直面住戶的核心訴求。本應為服務業主的項目,是否又僅成為物業與運營商之間的交易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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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復單位: | 金寨縣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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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時間: | 2025/10/23 16:33 | ||||||||||
| 回復內容: |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針對反映城市之光人防車位安裝充電樁的問題,經了解,明發城市之光小區人防工程暫未達到驗收標準,未進行正式竣工驗收,不得投入日常使用,故目前該小區人防車位無法申請安裝充電設施。地下車庫現有的充電樁是小區配套的公共充電樁,不是私人安裝,是經過規劃報批。作為小區的配套建設,與樓盤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在投入使用后委托第三方運營公司進行運營維保。充電樁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如您對價格有異議,您可向市監部門咨詢了解。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寫信人未評價,寫信人可登錄網站后進行評價(如果已登錄,請刷新頁面)。 | ||||||||||